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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税务局丨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备案流程
发表于:2025-08-21
特别提醒
需
注意总分机构的备案顺序,应先由总机构找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,备案完成后分支机构再进行备案,且分支机构备案的有效期在总机构备案有效期的范围内。
总机构备案操作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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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机构登录电子税务局后,依次点击【我要办税】—【综合信息报告】—【特定涉税信息报告】—【汇总纳税报告】,进入相应功能页面。
也可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出的“汇总纳税报告”进入相应功能页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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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入功能页面时,系统判断纳税人若是首次办理汇总纳税报告,则是直接进入填报页面,若是非首次办理则进入已办理记录列表页面。
以首次办理汇总纳税报告为例,系统自动展示填报页面。
在这个界面需要填报的内容包括:跨地区转移类型、有效期起、有效期止、下一级机构信息中行政区划、下一级机构信息中主管税务机关信息(根据行政区划自动带出)、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(若总机构有独立生产经营部门,需展开栏目填报)。
Tips:先填写总体信息的“有效期起”、“有效期止”,系统会根据有效期起止预填“下一级机构信息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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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填写无误后,点击【提交】即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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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交成功后您可通过【我要查询】—【涉税信息查询】—【涉税事项进度查询】—【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】模块查看办理状态及跟踪具体进度。
分支机构备案操作流程
1
总机构办理完备案后,分支机构登录电子税务局,依次点击【我要办税】—【综合信息报告】—【特定涉税信息报告】—【汇总纳税报告】,进入相应功能页面。
2
系统自动带出总机构备案信息,核对无误后,点击【提交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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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交成功后,您可以通过【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】模块查看办理状态,点击【进度详情】可查看具体的办税进度,点击【撤回】可撤回已申请的报告事项。
来源:厦门税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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